百花神雕传(1)
作者: 牧过儿 时间: 06-05
第一章 莫问前缘
前言:我们是三区百花谷神雕侠侣家族ID2894,这里汇聚着众多才子佳人,大家平日里写写情书,逗逗乐子。有一天大家感觉无聊,便提议给自己编个吓死人的身世,于是我们惊天巨作就开始了,剑侠世界第一部家族传记小说《百花神雕传》就此出世。
曾经,我们都来自不同的世界……
牧过儿前传
“古风,带着剩下的人,找一个好一点的大家族,走吧!”
“过儿,你想好要这样做了吗?”
“带着他们,走吧,我留下通知其他人” ~“再见了,古风。”
南宋末年,国疆254区远归朝,最后存留下的十几大家族依然纷争不断,四处硝烟弥漫,野外地区刀光血影,大家族的杀手杀人从不眨眼。远归朝第二十八次家族大战后,再也见不到那打着“和谐有爱”旗号的神雕侠侣家族,从此,忘忧岛多了一位衣衫褴褛疯疯癫癫的醉鬼。
“过儿,你怎么在这里?”
“唔,是~独尊,唯吾独尊,他们,他们还好吗?”
“过儿,当初,你,你,我们家族为什么突然解散了?”
“是我,是我,是我亲手解散了我辛辛苦苦扶起来的家族,大家都去更好的大家族,不好吗,嗯?”
“哼,过儿,我们都相信你,你曾经说过,大家在一起就很开心,永远不会离开的。现在,我们分开,寄人篱下,你认为会开心吗?过儿!”
“独尊,我知道你今天也是来喝酒的,给你盛上,来,先干了这碗”
“哎,事事难料,总会有这一天,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兄弟,咱俩今日一醉方休,干!”
“记不记得有次我们打名将,有个大家族的探班过来…………”
“…………”
“听说大宋西山居又将开拓剑侠新域百花谷,那是块风景宜人的宝地啊”
“是,上次和古风异界通讯他也和我提及过此地。”
“你会去吗?过儿”
“再说,再说,我知道你了解我的”
“好吧,兄弟,咱们就且别过”
“别过了,兄弟,有缘再会!”
南宋120年,剑侠新域百花谷正式开域,世界各地江湖侠士纷纷前往,牧之过儿发布最后异界家族公告:剑侠世界 百花谷 神雕侠侣 不见不散。
牧之过儿关掉异界通讯仪,拔出封鞘已久的宝剑,一道剑影闪过,酒壶落地,成两半。异界通讯仪突然显示来自洛书的回复:过儿,你在哪,我跟着你。
此时,一群快马中,唯吾独尊发丝吹扬。
墨绾青前传
若,江湖只是一梦,你可愿意醒来?
我叫绾青,结发绾青丝,一绾情丝种。
那声哀怨的师兄将我带到了这里。
很小的时候,绾青便一直在做相同的梦,梦里的男子说,待你长发及腰,我来娶你可好?绾青总是试图想看清楚那张脸,每次却不能……
绾青姓墨,出生于一个古老的隐世家族,自殷商被武王所灭后,姜氏一族便改为墨姓,隐居于龙渊山内。世人只是知晓龙渊山,却不知它在何处。
每一个出世的墨氏族人都是尘世里名动一方的人物。其中墨家学说创始人墨翟对后世影响颇大。广为人知的“兼爱”、“非攻”为后人所乐道。世人只知有干将,莫邪却不知其姓墨。当年女娲娘娘将妲己斩于诛妖台上,妲己不甘于灭商之后不能得道成仙,反而被斩于此,化为一股怨气为祸人间,而墨氏奉女娲之命世代镇压狐妖之魂。只是当初不想会有此变故,妲己怨气流散世间,而每一代出世的墨家族人皆是以收集怨气为己任。世人只知干将,莫邪为铸神器,以魂祭天。却不知其以神兵为封印,以灵魂镇怨气。所以才有了后来干将出,世必乱之说。那只不过是狐妖怨气外泄之故。
因为墨氏得到女娲的祝福,每一代的墨氏族人都会拥有特殊的能力,而绾青的能力是能看到别人的前世。唯独看不到自己。长老说,那个梦或许与绾青的前世有关,一个没有前世的人灵魂是不完整的,长老为绾青卜了一卦,“欲知前世因,今生神雕族。若问梦中事,今生百花谷。”
桃花树下,女孩轻抚着男子的发问,待你青丝绾正,铺十里红妆可愿?男子似乎在笑,仿佛是这世间最美好的风景。愿。绾青只觉心痛如绞,是谁?你是谁?睁开眼时,泪已满面。离开龙渊山后绾青的梦越来越清晰,或许,绾青真能在百花谷找到遗忘的前世。
清水听风前传
我是清水剑庄,清水听雨的孩子,娘是个不受宠爱的妻,一直住在别庄里,从小到大我都没有见过爹爹,在我五岁的那年娘因为长久的忧郁离开了人世。娘死的那天对我说,孩子,好好活下去,离去时眼角上挂着泪。那天,我离开了清水剑庄,发誓,总有一天我会回来,要清水剑庄从江湖上消失。
在我快要饿死的时候,我碰到了星,她将一碗米饭放在了我的面前。很多年后我都能想起当年的星,纯真的眼睛,温暖的笑容。星的父亲收养了我,我成了星的师兄。我从小便疼爱着她。在我十五岁的那年,师父要把星许配给我。如果,那时我遵照了师父的意愿,可能我会活的很幸福,可是我忘记不了对清水听雨的仇恨,我要报仇,请求师父给我三年时间,三年后我便回来娶星。星说,听风,我等你。我深情的望着星:“等我,我会回来的。”我在师父的叹息里,在星的眼泪中离开了生活了十年的小山村。
很快我便在江湖上混出了名堂,引来了一些势力的招揽,其中包括清水剑庄宿敌火灵城主江之越的招揽。当我第一次踏进城主的府地,我看到了火灵城主江之越,他长得级为俊郎,长年的高位自有一股天然的威严。我一次一次出色的完成了火灵城主给我的任务。在我刻意与故意的安排下,火灵城小姐江倩不可遏制的爱上了我。加上江之越对我的欣赏,我和江倩的婚事便订了下来,这正一步步按照我的计划进行下去,我要借助江之越的势力,担任下一任的火灵城主。那时,清水剑庄便是它消失的时候,我知道现在清水听雨活的很好,他越好我便越恨他,若不是他,娘怎么会忧郁而死。
只是,我没有想到在我要成婚的前一天星来了。她不远千里来找我。星的出现让我感觉到慌乱。我不能让计划失败,我在星的面前握着江倩的手温柔的说,这是我的师妹,来看我的。星在一刹那愣住,然后笑着说,师兄好福气,能娶到这么美丽的姐姐。我听星说这话的时候,笑得越发的温柔,而心却在滴血,我知道,我一直爱着的只有星。星在当天不辞而别,我对自己说,这一切都是作戏,以后我会向星解释清楚的。她会原谅我的。
娶了江倩后,我的势力如日中天,清水剑庄终于倒下了。我冷笑着说,清水听雨,你也有今天。清水听雨看着我冷静的问,为什么,没有疯狂。我想将他的冷静撕碎。我对他说,我是清水听风,你的孩子,是来为母亲报仇的,因为他的薄情寡义,母亲才早早去了。清水听雨终于有了反应,听风,你是听风,声音里的喜悦与激动无法掩饰?我眉头一扬,是的,我是清水听风,母亲那么好的女子你不珍惜,对我这个孩子也不闻不问,我要你付出代价。清水听雨闭上了眼缓缓的说道,你不是我的孩子,你母亲是我的师妹,那一年,她在江湖上认识了一名剑客,并且有了他的孩子。那名剑客却突然在江湖上失去了踪迹。为了你母亲的名节不受损,我娶了她,将她安置在别庄,她不希望有人打扰她,只想静静等着那名剑客。原来,这就是真相,我将恩人当仇人,原来我这么多年的恨是个笑话。
那一夜,我离开了火灵城,我要去找星。以后和星幸福的生活,不再过问江湖。只是当我回到生活了十多年的小村庄时只看到苍老的师父,我没有看到星。我突然感动到惊恐,师父,我回来了,星呢?,师傅告诉我,星走了,在一年前我娶江倩的时候,她选择了离开这个人世。师父说,我原不愿意你踏入江湖,希望你能放下仇恨,你太执著了。
那一年,江湖上发生了大事,火灵城被清水剑庄所灭,火灵城主女儿朱倩疯了。我终究和我父亲一样,是个负情薄幸的人。我的心已随着星走了,而我每日每日喝着酒,坐在星的坟前,陪着她日日夜夜。星,我说过,三年后我会回来娶你……
萍木木前传
木以轩辕,我为追寻而来
深情迷源的木木大小姐,出生于官宦之家,长得聪明伶俐,自小得到高人指点,在武功上有一定造诣 ,好结交江湖人士, 素有“ 北国木雪园小主”之称,江湖之中结识侠士众多,其中最有交情属有已结桃园兄弟:大哥江湖人称游侠古风,二哥陌上二不不,小主木木排行老三,小妹。
战乱频繁,天下大乱,各方江湖势力迅速增加,此时此刻的天朝岌岌可危,,众多太平盛世隐居侠客,纷纷重出江湖,江湖必定会出现新的格局,,
“小姐,小姐”丫鬟小夏跑着进入。
“大早晨的小夏你这喊什么那,本小姐还没睡醒那,这是哥哥们回来了,你这么慌慌张张像话吗”?
闻声看去说话的是二十出头的一姑娘, 姑娘正是南宋官宦之家的木木大小姐 ,一身紫霞彩衣,快步走出闺房。
“小姐你听我说呀,将军是回来了,而且大将军说,最近江湖大变,好像要发生大战,听说最近各大门派在江湖发起公告,招揽各路英雄侠士。
“ 小夏你没听错吧,真的嘛?怪不得哥哥们最近都不见人了,原来都去各大门派了” ,此时就听外面大声的叫着“妹妹,猜猜大哥给你带什么回来”,听闻声音望去,此男子长得面目清秀,气宇非凡,此人正是木木大哥:木司良。
接过大哥的手中的信封,打开一看,原来是义兄写的,目的是邀请小妹一起前往百花谷赴宴。既然义兄亲自书信,看来有必要前往一趟,,,,
“ 小夏,趁着父亲不在,我最近出去一趟,我要去看看到底有哪些高手,正好过过招’,顺便去看看江湖之中的两位义兄,上次一面匆匆而过,如今江湖如此之乱,还不知道他们俩怎么样, 就这样, 单骑千里前往百花谷赴宴,,,,,,
木落雁南度,北风江上寒, 如此深情易多情,为追寻而沉落百花谷,走进百花谷,临安城的樱花纷飞落下,此时说尽自己的百花梦,你我约定,他日江湖大战来临,你我是否依旧携手,同走江湖之路?
唯吾独尊前传
在宇宙中,一望无际的黑暗,,却有着一颗发着蓝光的星球,外围有着密密麻麻的虫子正在向星球发起冲锋,星球内升起星际战列巡航舰,,护卫舰,,,星空母舰,,无数的机器人来往虫群与舰队之中。
激光,导弹,和爆炸的火花为漆黑的宇宙增添了唯一的光彩,渐渐的战斗落下了帷幕,虫子跑了,舰队上响起了欢呼声,星空母舰中一位威武的男子望向漫无边际的黑暗,眼神里充满了担忧。
星球的草原上一位中年男子牵着一个小男孩儿的手,散步
“尊儿,你长大后想干什么呢!”男子笑着问,“我想和父亲大人一样,成为保卫我们家园的战士”,男孩不假思索的说,“嗯,我相信你能靠自己的能力做到”。男孩开心的笑了,对未来憧憬。
“你知道吗?我年轻的时候有一场奇遇,去一个和我们这里不一的世界,那里崇尚武学,每个人可以学习很多不同的武学,强大自身,,那里没有虫群,,那里有的地方比我们这里美”
“哇,还有这样的地方啊!父亲大一定要带我去玩啊!,好不好嘛!”【扯着男子的手】
“会的,走回家了啊!”
男孩到十岁的时候,被送往了战斗营场,经历火与热血的历练,,受伤了也不哭泣,和战士一样的生活条件,一样的伙食,,有时候断手断脚都是常事,军功也是慢慢积累,,其实他知道只要他父亲大人一声令下,他就可以担任星空母舰舰长,因为他父亲是统御了整个星球的星主。而他只想表现更优秀,才能不泯灭父亲的荣耀。“我一定要比别人更优秀”。 阿斯蓝帝星球,125年蓝帝六号,这本是一个充满荣耀,肃穆的时间。不满百岁的唯吾独尊担任了蓝帝星空母舰舰长,蓝帝史上最年轻的舰长,他向整个星球的人民证明了自己。
当他看自己最崇拜的父亲大人欣慰的笑了,唯吾独尊感到无尽的喜悦。但是当为他佩戴勋章时,整片天空变成红色,警笛声不断,虫群来了。
“报告,唯吾独尊舰长,虫群来了”
“全军出动”
“是”
这场战斗,虫群势不可挡,不止不休的打了几天,舰队溃败不成军,几天时间丢了大半个星球,无数的人民惨遭虫群的杀戮。
“父亲,为何把我带到星球的神庙。”
“尊儿,你快走吧,这里可以开启空间折跃传送,那边就是我以前我给你说过的世界,不过父亲我陪不了你了,而且那边还给你定了个娃娃亲,有些事情你去了那边,我的结交好友魔都御天会跟你说的,他是魔族的王,娃娃亲也是他的女儿” “父亲,你不用说了,我是不会走的,男儿理当保卫家园,怎可当逃兵。再说了如果我走了,我们的星球也不在了,试问有那位高贵的公主会嫁给我这个被灭了种族与国家的落魄王子,”
“父亲,你别劝了。,因为我是你的孩子这是早已注定的 ”
“好吧!”............
最后的挣扎,在最后一刻星主引爆了星球之源,加上神庙的力量送走了唯吾独尊的灵魂,让他得已重生。
唯吾独尊看着那颗爆炸的星球,眼里泪花涌流,一只手里攒着一块黑色的月牙,月牙上写着“魔都地裂万城负,残月轮回时不休。唯吾天下皆徒步,独尊长云破苍穹。”
另一只手是一张纸条“独尊,我的孩子,请你原谅父亲我的做法。孩子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你不仅代表我们唯吾家族的血脉,更是整个阿斯蓝帝星生命的延续。再见了我的孩子” “父亲大人.........”
临安的上空一到蓝光划过...
“父皇,那蓝光好漂亮啊!”魔都残月指着天空开心的说......
申屠雅静前传
倚天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春游浩荡,是年年寒食,梨花时节。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苞堆雪。静夜沉沉,浮光霭霭,冷浸溶溶月。人间天上,烂银霞照通彻。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万蕊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浩气清英,仙才卓荦,下土难分别。瑶台归去,洞天方看清绝。” 这时丘处机逝世已久,小龙女也已嫁与神雕大侠杨过为妻。在河南少室山山道之上,却另有一个少女,正在低低念诵此词。这少女二十有几,身穿淡黄衣衫,骑着一头白马,正沿山道缓缓而上。 过了良久,她又低声吟道:“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此女正是赵敏张无忌之后人申屠雅静,年少曾峨眉修炼结缘于武当,留情于江湖。生于留情谷,天生气质非凡,多年随家人隐居世外桃源,只是最近听说江湖重新挑起战乱,民不聊生,出于正义,收到英雄帖决定前往江湖之中,解救苍生,前往百花谷赴宴。
白雨玄前传
在醒过来的一刻,感觉眼皮实在太重,睁不开,但是有娟娟的清流一直流入嘴里,白雨玄想,虽然在一刻前,被实验室里的爆炸波及,总算是逃出来了,虽然下一刻,白雨玄又昏了过去……
再醒过来,身上暖暖的,居然!居然有太阳光照射在白雨玄身上了,五百年了,仍记得五百年前的那一丝阳光,落下后,再出现,便是燃烧白雨玄的利器。等待着被阳光毁灭,可是等了一会,再一会,可是阳光还在,白雨玄也还在,终于发现,不再惧怕阳光了,难道白雨玄不再是吸血鬼了吗,难道已经死了吗,可是嘴里为什么还有血的味道……
动动嘴,发现牙还是陷在一个人的劲动脉里,拔出牙后,甩开没有了意识的人,看见眼前的深潭,毫不犹豫,白雨玄跳了进去,想着,能亲吻太阳,幻想着也许不是吸血鬼了,也许就是人了呢。在实验室里,除了日常的被研究,白雨玄也跟着里面的人一起看电视,什么穿越清朝啊,穿越修仙山啊,思想比起其他吸血鬼算是先进的了。那现在的情况是不是也穿越了,还魂穿来着,毕竟不怕太阳了,再感受感受,穿就穿了吧。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墨色的身影朝白雨玄飞来,那速度简直就是风比不上的,以白雨玄500年的吸血鬼年纪看来,肯定遇上层次高的吸血鬼了,突然感觉头皮一紧,一看,头发给揪住了,白雨玄张开嘴刚想咬人,却被来人按住了,一个声音传进了白雨玄的耳朵:“怎么,平时胡闹就算了,还想咬你爹?”
白雨玄想着“我一吸血鬼,哪来的爹,都死几百年了”
“玄儿,如今你300岁了,自从你长了牙,整个云雷山被你祸害了299年,天天弄得人心惶惶的,你说你一个高级雷神珠孕育出来的雷族子孙,怎么就有吸血的嗜好呢,还好你没有吸我雷神一族族人的血,罢了,你还是去人间祸害别人吧,哪天思念你爹我了再回来。”
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称之为爹的人拖着往一个山洞走去,正要被里面丢的时候,我突然一手推向爹爹,喊:“住手,不然我要动手了”
“你敢”
“我就敢”
“~~兹~~兹~~兹~~”真的劈中了,白雨玄瞬间觉得自己升级了,除了是吸血鬼,还能操纵雷,简直是好的不能再好了,哈哈!脸上出现大大的笑容
“我去,老子你也劈,还笑的那么找打,你给我滚”虽然爹爹头发在冒烟,但白雨玄还是被丢进山洞了…
掉进山洞的白雨玄脑袋晕得很,两眼一黑就消失在山洞了。
再一次醒来,发现身边站着一个人,很热情的在做自我介绍
“美女,我叫独尊,你要去哪,同行吗?”
“……”
“公子,我叫独尊,你要去哪,同行吗?”
“~~兹~~兹~~兹~~”,劈死你丫的,男女的分不清楚还出来混……
剑与长歌前传
我叫长歌,是一名蛇精,至于为什么现在变成了人,这是一个忧伤的故事 ヽ(●゚´Д`゚●)ノ゚。呜哇~!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下午,我吃着火锅坐着车,去隔壁老王(虎精)家商讨剿灭人类道士大计。无奈天有不测风云,我,蛇精长歌!将于今天为族捐躯!
“呔!妖孽拿命来!”
“救命啊!光天化日杀妖啦!”
“我要代表人类消灭你,受死吧!”
“啊~~~~~~~~~”
然后我死了,哎,红颜薄命呐天公妒我。
身虽死魂还在!我飘啊飘啊,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那么漫长。突然一阵吸力拉扯我,我昏了过去。
再醒来,我变成了剑侠情缘里的长歌,虽然我们名字一样,但他是个男的(ノ ○ Д ○)ノ
通过原主的记忆知道了他要去百花谷与他族人汇合,现在里面的芯换成了我,哼,既然占了他的身子就得承受他的因与果。神雕侠侣?不如,做我的第二个蛇精洞!哦哈哈哈哈哈
无名前传
我出生时便是个傻子,在我五岁时,我娘去世,爹爹怕我以后无人照顾便收养了思恩。思恩,这个名字是爹爹取得,意思是要他懂得知恩图报。
我一天一天的长大,人却越来越傻,不能完整的说一句长话,只会简单的词语。开始爹爹还抱有希望,认为我是只笨鸟。随着我的长大,爹爹终于承认了我是个傻子的事实。
因为我是傻子,所以我不用干活,每日只需坐在园子里望着天空。而思恩从小便开始做着他力所能及的事。即使如此,爹爹还是很偏心,我总能吃到热呼呼好吃的米饭,思恩却只能得到一小碗稀粥。 因为我是傻子,爹爹对我更是宠溺,一句爹爹好,爹爹都会快乐很久,夸我懂事。而思恩再怎么努力,爹爹对他总是淡淡的。
思恩是我弟弟,从小便照顾着我,我很喜欢他。如果没有他,我的童年会很孤独,我是傻子,没人有愿意陪傻子玩。 我在十七岁的时候,爹爹替我娶了月娘。月娘是爹爹买来的媳妇,长得很是美丽。虽然我是傻子,但我也拒绝不了美丽,月娘很美,我从思恩眼里看到惊艳。我隐隐有些得意,虽然我是傻子我也会虚荣,只是他们不知道……
娶了月娘后,我不再看天,我只看她,我的眼里只有她,她到那我就随着她到那。这样的日子让我感觉很幸福,对,很幸福,原来傻子也可以有幸福……
我和月娘已经一起生活了两年,月娘的肚皮却没有如爹爹期望那般争气,为此爹爹对月娘多加苛责,月娘的日子并不好过。我只是傻子给不了月娘期望的温柔,体贴和做丈夫的担当……
我和月娘成亲的第三年,月娘终于有了,爹爹很开心,爹爹开心我也开心。这辈子除了爹爹没有人会这么的疼我。爹爹说,思恩,你大哥要有后了,你也应该娶个媳妇了,到时候我们一家就更热闹了。那天爹爹喝了很多,我只是坐在边上看着爹爹傻笑。我想能这样下去就很好,爹爹在,月娘在,弟弟也在……
睡梦中,我看到满身是血的爹爹,爹爹眼里的忧伤让我感觉到心痛,痛的醒了过来。月娘不在,我要去找月娘,告诉她我做了可怕的梦。走出房门的时候,我却看到月娘和思恩拖着浑身是血的爹爹。我是傻子我不会叫,我默默的回到自己的卧房,很晚,月娘才回来。
第二天,我问月娘爹爹去那了,月娘说爹爹出了远门,却掩不住眼里一闪而过的惊慌。于是我不再问,越来越沉默。我是傻子没有人会在意我的改变……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没有再提及爹爹,好象爹爹从来没有存在过,月娘对我依然很温柔,思恩依然很勤劳。我依然喜欢追随着月娘的身影,直到那一天,我拿走了月娘准备的耗子药,倒进了茶水里。那天我看着她们痛苦的呻吟,想我叫人帮忙。我痴痴的望着月娘,我爱你,你和弟弟一起,我不怪你,只要我能看到你,可是你们为什么要杀死爹爹。这是我这辈子说的最长的一句话,如果爹爹听见一定会很开心。思恩与月娘满脸都是震惊,原来我什么都知道。我拿起我为自己准备的茶水,喃喃的说,爹爹,我们来陪你了,倒下时,我流下了最后的泪,很涩,很涩……
后记
我是一个没有记忆的人,师傅告诉我,他救起我的时候,身边还有两个人。因为中毒过久,无法救治。他说我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练武奇才,便将我带回了落英谷,因为我没有过去,我给自己取名,无名。
温允熙前传
汴京,群芳菀,只见人潮涌动,只听人群里不时传出,允熙姑娘,允熙姑娘,只见舞台上有一白衣女子,青丝如墨,腰肢柔弱,一双小巧白晳的玉足踩在地上,脚腕上的铃铛不时响起,似有魔力般魅惑人心。蕊宫阆苑。听钧天帝乐,知他几遍。
争似人间,一曲采莲新传。
柳腰轻,莺舌啭。逍遥烟浪谁羁绊。
无奈天阶,早已催班转。
却驾彩鸾,芙蓉斜盼。愿年年,陪此宴。
那是一张如莲般圣洁的脸,清雅出尘,沉静幽深的眼眸似块万年不化的冰。就是这张让人不敢亵渎的脸却有着世间最妖娆的身姿。两者搭配在一起似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只见那女子曼妙的身姿随着音乐舞动,万般风情,娇媚入骨,让人失了魂魄……
她叫温允熙,群芳菀中的花魁娘子,以舞名动天下。世上眼中,她高洁不可攀,却不知她只想与那个男人携手一生。她本是温家堡的大小姐,在一场仇杀里失去了双亲,是那个男人救了她。他说,你跟着我,你的仇我帮你报。从此温允熙便跟着他。
他叫她熙儿,她唤他公子。她以为她的生活便会如此安静下去。但是公子的双眉总是紧锁着。很多次,她看到公子对着她欲言又止。公子,你有什么要对熙儿说的吗?他只叹,你只要做个快乐的小女子便好。其实公子不说也会有人告诉她,洛琳告诉她,公子安排进群芳菀的人被发现,需要安排新的人进去。能进群芳菀的不仅要有绝世的容貌,还需要有高超的舞技。为了公子我接下了这个任务,公子说,熙儿,委屈你了,等你回来我娶你可好?我的泪不由涌出,我以为这句话我只能在梦中听到,原来公子他知道。
从那天起允熙便是群芳菀里的一名舞姬,她所要做的便是从不同的人身上收集情报并找出群芳菀幕后主人并杀他。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慕容青衣,那个男人看到她的时候眼睛都亮了。她知道自己有多美丽,曾经不知有多少男人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只有公子,看她的时候眼睛是清辙多情的,熙儿,等我来接你。那个承诺一直缭绕与她的心头。慕容青衣那个愚蠢的男人以为我会喜欢他,如果不是他的身份能有利于我更好的完成任务,他以为他能近的了的我身,温允熙嗤笑着。
那一天公子来找她,给了她一包毒药,一包解药。让她将毒药放入慕容青衣的酒里,解药是给她的。当她将毒酒倒入慕容青衣的杯中,他深深的看了温允熙一眼,那一眼很复杂。难道被发现了?温允熙有些惊慌,却看到慕容青衣对着她宠溺一笑,一饮而下。突然她感觉腹中一阵绞痛,一丝血从嘴里流了出来。我不是服了解药,怎么可能,一股不安的情绪涌上温允熙的心头。慕容青衣伸出手,帮她拭去嘴角的血,那双手很温柔,她却无法感受到,怎么会,怎么会。公子明明给了我解药。温允熙只听一声愉快的声音响起,慕容青衣你终于败在我的手下。公子,为什么?公子看了温允熙一眼,那眼中的不屑刺伤了温允熙的眼。你认为你是谁?不过是个舞姬罢了,本公子怎么会瞧上你,你不过是颗棋子罢了。看在你帮本公子杀了慕容青衣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温家堡的血案是我做的。噗,一口血从温允熙的口中喷出。傻姑娘,慕容青衣试图抬手为她拭去嘴角的血,却已经无力抬手。慕容青衣我真没想到我和你斗了这么多年,你却败在一个女人手上,明知道酒有毒还喝下去,啧啧,我让温允熙去陪你,就当是送给你的大礼吧。温允熙震惊的看着慕容青衣,他给了她一个安慰的笑容。南宫冀你笑的太早了,我早知道你会利用允熙,将计就计,你的手下已经被我全部歼灭。交出解药,我可以留你一命……
南宫冀走了,温允熙活着,慕容青衣却死了。这世上“无情”只有一份解药。慕容青衣将解药留给了温允熙。很久后温允熙才明白,其实,她早已经爱上了慕容青衣,只是现在明白已经来不及了。
在这个世上傻姑娘温允熙已经死了,活着的只是群芳菀主温允熙……
青生暖玉前传
地球危机纪元。自从一群该死的科学家孜孜不倦地向宇宙发射信号,地球终于盼来了宇宙其他文明的回应,或者可以称之为:毁灭。一种名为“三体”的银河系之外的文明在得知地球文明的存在后派出了他们强大的舰队,将在多少个光年后(???真的很长)到达地球,侵占这颗美丽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已经不再美丽。
地球获知“三体”的目的后目前已经陷入了一定程度的混乱。据我所知,地球联盟为了抵御进攻制订的“面壁计划”基本宣告失败,并且因为地球叛军(他们背叛人类,为三体文明服务,破坏地球防御系统,幻想三体文明毁灭目前“肮脏”的地球文明,建立他们心中的“乌托邦”文明)的日益壮大,许多地球精英已经死在他们的刺杀之下。不得已,地球联盟只好启动最后的“种子计划”:利用地球目前还不成熟的空间跳跃技术将筛选出来的各领域人才传送回多少年前(不确定)的地球,加快地球文明的发展速度,为了抵御日后“三体”的进攻做准备。
作为一名被选中的战斗型(聊天型?卖萌型?无聊型?)人才。我对这种计划从心里不太以为然,“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如果没有多少年前那些自以为聪明的科学家,地球何至于陷入这种危机。即便我不太相信这个计划,但是强迫症(以为我是军人的你想错了)的天性,接了任务(该死的,接任务之前就不能告诉我任务内容嘛?你妹的)就一定要完成。所以我的新人生(新坑)就要从身处的这个巨大的粒子传送器开始了。
——倒计时:10,9,8,……0意识剥离……
嗯?眼前怎么一片黄??根据我之前恶补的人类历史小说(网络小说)来推论,不应该是一片漆黑吗?话说空间跳跃技术就是快,但是这里到底是哪里?放眼望去,空中到处漂浮着细小的黄色颗粒。这就是沙子吧。在我之前所处的时代,这个东西是存在于博物馆里的。我要是能回去要不要带一些呢?会不会就发财了呀哈哈哈~~~~
叮铃,当,叮铃,当……远处有什么逐渐显现。近了近了,好像是?骆驼!史前生物呀。一些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家伙晃晃荡荡到了我面前。这应该是商队。看来还是文明程度比较高的年代,幸好没把我扔到原始社会去。
“你是从哪里来的,怎么独自在这龙门荒漠?”领头的俯下身子打量我,“这种衣服我从未见过,可否卖与我?”嗯,语言像是北方古语,“我之前被盗匪打劫,我偷跑出来,这衣服是我顺手拿的,我也不知道是谁的,如果你带我到附近的大城,我将这衣服赠与你又何妨?”哼哼,穿越法则之一,坚决不能暴露真实身份。这漫漫黄沙,加上这商队还有北方口音,我说被打劫应该合情合理吧。“也好,来人,给他一匹骆驼!”领头的挺爽快。一个伙计拉了头骆驼过来,我一翻身就上去了。“嘿,看你是个女的,身手不错呀。”“起,走!”
叮铃,当,叮铃,当……漫漫黄沙,渺渺前路,同伴在哪里呢?
夏末初前传
清澈见底的河水碧波荡漾,鱼儿撒欢似的在粉嫩的荷花与翠绿的荷叶间嬉戏打闹。微风浮动墨黑的发丝翩翩起舞,阳光星星点点的透过树叶洒在岸边小憩的少女的脸上。
小初夏,娘叫你回家吃饭了~恩好,我这就回去。我叫夏末初,这是我的青梅竹马的伙伴无名。他从小孤苦无依,后来被我父母好心收养。对血亲也毫无记忆也无心追寻,便自行取名叫无名。我呢?是因为娘亲喜欢夏天,希望夏末至时也能如初一般美好,故取名夏末初。当然我也喜欢夏天但更爱夏荷。
饭桌前,我大快朵颐地吃着。她们对于我这个小吃货已经习以为常,虽然给我冠以饭桶的光荣称号,但我却并不承认。正当我吃的正嗨皮时,母亲大人用手肘戳戳傍边的父亲,此时父亲咳嗽一声便说到。小初夏啊,如今你已成年,我们这个小村庄虽好但是你也应该去那百花谷去闯荡一下,结交各路好友开阔眼界。娘亲见缝插针,是啊是啊!想当年我跟你父亲如何如何……得得得~我明天就去免得打扰你们的二人世界,我还乐得其所。这时无名开口到,江湖险恶让我与小初夏一同前往吧这样你们也便可放心了。只听异口同声到我们也正有此意!额~我就知道,但是就我这小胆子,让我一个人我才不干呢!
次日,我与无名收拾好行囊,便往临安城进发。临别时娘亲挥手大声说到,好好拜师,回来顺便给我们带个帅小伙回来我们看好你呦~好吧好吧我尽量啊!。只见傍边的无名一声不吭,好似没有听见一般。就这样我们渐行渐远消失在那条路口……
—— 第一章作者墨绾青 牧过儿 白羽玄 唯吾独尊 萍木木 剑与长歌 青生暖玉